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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海口7月8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馮春華 敖日丹 一名湖南籍男子郭某紅為逃10萬債將老鄉女債主郭某騙到海口,策劃將其推入3米深下水道後潛逃,五旬女子在下水道掙扎60多個小時後救出。經海口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天海口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其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查明:郭某紅,男,1969年出生。2013年9月和10月,郭某紅向被害人郭某分兩次共借款10萬元,並出具二張借條。2013年11月,郭某催促郭某紅歸還欠款,同年12月初,郭某紅以到海口市便可拿到錢歸還欠款為由要求郭某一同前往海南省,後又謊稱已於12月2日先行到達海口市,要求郭某將上述二張借條帶到海南,其在海南等候郭某。同年12月9日,郭某依約乘坐飛機從湖南省長沙市飛往三亞市,郭某紅得知郭某的啟程時間後則於同年12月9日從長沙市乘機飛往三亞市,併在三亞市接上郭某。
  2013年12月11日,郭某紅和郭某從三亞市到達海口市,同年12月12日,郭某紅帶郭某到海口市萬綠園游玩後,便帶郭某到海口市龍華區濱海新村一理髮店理髮,期間,郭某紅藉故離開。12日19時許,郭某紅趁天黑下雨,到龍華區濱海新村海景灣大廈旁路邊用工具將一處下水道的井蓋勾開,用事先準備的硬紙板鋪在井口處作為偽裝後,回到理髮店接上郭某。郭某紅謊稱要搭乘出租車回住處,帶領郭某快速從其佈置的下水道井口處經過,並用雨傘擋住郭某的視線又故意用身體擠壓,致郭某踩空後下半身掉入該下水道井口中。郭某紅見郭某掙扎想爬上來,遂用手用力摁住郭某肩膀等部位將其強行推入下水道內,不顧郭某的呼救將井蓋蓋上,並用腳將井蓋踩嚴實。為防止郭某爬出下水道井口,郭某紅又找來一塊木板蓋住井口並將一片硬紙板丟棄在相鄰的另一井蓋上作為掩飾。期間,郭某因掙扎導致部分身體皮膚擦傷。隨後,郭某紅趕回其與郭某的住處,將郭某包內的二張借條撕毀及將郭某攜帶的物品丟棄,並於次日上午8時許乘飛機離開海口市。
  郭某在下水道內被困60餘小時,直至同年12月15日上午11時許,郭某用自己的衣物結成繩子掛在下水道內的電纜線上,順著繩子往上爬將井蓋推開並呼救,被群眾發現後被解救。經法醫鑒定,郭某所受傷情為輕微傷。同年12月20日19時許,郭某紅在湖南省湘潭縣被抓獲。
  宣判後,郭某紅表示要上訴。
(原標題:一湖南男子為賴賬將老鄉推入下水道三天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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